一、连带责任能向另外一个连带责任追偿
在法律范畴里,当出现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要是其中一方把责任给承担了,通常是可以去找其他连带责任人把自己该承担的那份给要回来的。
就好比有甲乙丙这三个人,他们对某一笔债务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假设甲,把全部的债务都给承担了,那他就有权利去找乙和丙,让他们把各自应该承担的那份份额给他。而他能够去追偿的依据,一般来说要么是他们各方之间事先约定好的内容,要么就是法律规定的那种分担比例之类的。
不过,这里得注意,行使追偿权可是得符合法律所规定的那些条件和程序才行,并且追偿的范围,一般也就是以他承担的责任比他自己原本应该承担的部分要多出来的那部分为界限。要是各方之间对于追偿这件事儿没有特别明确地约定好,那就很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到时候就需要通过诉讼之类的法律途径去解决。
总而言之,连带责任的追偿是有法律作为依据的,但是具体到每一个实际的情况,那还是得根据实际的法律关系以及相关的证据来好好地确定。
二、连带责任向另一连带责任追偿有啥条件
连带责任中向另一连带责任方进行追偿,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连带责任人已实际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责任。各连带责任人在内部通常有一定的责任划分比例,当某一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超过该比例时,才具备追偿基础。
其次,需存在明确的法定或约定的责任分担依据。比如合同约定了各方的责任比例,或者法律对类似情形规定了责任划分方式。
最后,要向其他应承担责任却未足额承担的连带责任人追偿。在追偿时,要依据内部责任划分确定可追偿的具体数额,通过协商或诉讼等

三、向另一连带责任方追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向另一连带责任方追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另外,连带责任人内部约定了责任份额的,按照约定份额分担;没有约定的,一般平均分担。只要一方承担责任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就可依法向其他连带责任方进行追偿。
当探讨连带责任能向另外一个连带责任追偿这一问题时,其中还有不少要点值得关注。在实际追偿过程中,确定追偿的比例是关键,这通常要依据各方在连带责任中的过错程度、对债务的贡献
